撰文/外科部 胡瑞恒特聘主治醫師
所謂肝臟移植是將一個人的病肝完全拿掉,然後種進另一人的肝臟(整個肝臟或部分肝臟),稱之為肝臟移植。
肝臟移植的種類
肝臟移植的種類,最常見的區分法是分為大愛捐贈肝臟移植和活體肝臟移植。大愛捐贈肝臟顧名思義肝臟來自於往生者,而活體肝臟移植的肝臟則是來自於一位健在的個人。活體肝臟的來源又可以區分為親屬捐贈及非親屬捐贈,目前台灣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只限血親或姻親中之五等親可以互相捐贈肝臟,非親屬間之活體肝臟捐贈,因為牽涉到很多的倫理問題,目前在台灣是不允許的。
什麼樣的肝病需要(或可以)肝臟移植?
成人方面,需要肝臟移植的病人大多數是各種原因造成的末期肝硬化:包括B、C肝炎之感染、酒精性肝硬化、自體免疫疾病造成之肝硬化等。肝癌與猛爆性肝炎導致的不可逆肝衰竭也是成人族群中需要肝臟移植的重要原因。肝癌病人要接受肝臟移植必須要符合規範,就是肝癌的數目與大小都必須在某個限度之內,目前台灣的規定是採用UCSF規範。
兒童方面,最常見需要肝臟移植的疾病是膽道閉鎖症,當然膽道閉鎖症有很多的亞型和型態,發病的年齡也略有不同。另外一大類病人則是先天性肝臟代謝性疾病,這類疾病包括了尿素循環的代謝異常、肝醣代謝疾病、胺基酸代謝異常等。
肝臟移植接受者的評估

肝臟移植是一個很大很複雜的手術,手術中全身很多器官的血循動力學都會受到影響,因此肝臟以外的器官,如心臟、肺臟、腎臟等,都不能有太大的問題,否則在手術中有可能發生嚴重合併症或死亡;此外,接受者的肝功能不能太好或太差。若肝功能太好(不太差),肝臟移植所造成的風險會大於肝臟移植所獲得的好處,反而得不償失。但若肝功能太差,常會連帶引起其他器官的功能失常,導致肝臟移植的成功率降低,合併症和死亡機率增加。至於因為肝癌而尋求肝臟移植的病人,其肝癌就必須符合UCSF規範的規定,這是因為臨床上發現太嚴重的肝癌在肝臟移植之後很快就會有肝癌的再發或轉移,存活時間極短。
肝臟捐贈者的評估
肝臟捐贈者的首要條件是肝功能要正常:不能是B、C肝炎帶原;不可以有中度以上脂肪肝;肝臟的解剖構造要正常(或是可以補救的異常);肝臟的大小也很重要,原則上希望受贈者得到的肝臟大小是受贈者體重的1%,在捐贈者捐出這樣大小的肝臟後,剩餘的肝臟必須是原本捐贈者肝臟的30%以上,以確保剩餘的肝功能正常。
此外,捐贈者不能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腎臟病等器官疾病。捐贈者必須是心智健康的成年人,且是自願同意器官捐贈。這一點必須經過社工師和心理科醫師的評估,以排除外力及金錢的介入。
肝臟移植後的照護
肝臟移植是一個很複雜的手術,手術後大大小小的合併症都有可能發生。但是絕大部分手術造成的合併症都可以治療恢復。平均住院時間約三到四個星期。比較特別的是肝臟移植之後病人需要終生使用抗排斥藥。手術後初期抗排斥藥劑量較高,可能引發神經、心血管、糖分代謝、感染等副作用。這些需要仔細監測藥物濃度及調整劑量。移植後長期可能發生的合併症,包括新癌症的發生、腎功能的逐漸損傷,比較容易感染等,因此長期規則的追蹤治療是極為重要的。
結語
肝臟移植的進步,使得原本存活時間極短的一些肝臟疾病得以接受根本治療,五年活率還可以達到70%以上。但是要達到這樣的成果,有賴於完整而仔細的受贈者與捐贈者的評估,以及整個醫療團隊的共同合作。希望在可見的將來,臺大醫院雲林分院也能有這樣的能力服務鄉親。
胡瑞恒特聘主治醫師

- 學歷:
- 臺灣大學醫學院醫學士
- 臺灣大學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
- 經歷:
- 臺灣大學醫學院外科專任教授
- 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
- 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外科部主治醫師
- 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醫療事務室主任
- 台灣移植醫學學會理事長
- 台灣消化外科醫學會理事長
- 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外科部兼任主治醫師
- 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外科部特聘主治醫師
- 專長:
- 肝膽外科、胰臟、肝臟移植